核心提示: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下行,一些外国企业经济状况不佳,承揽合同纠纷有所增加。市中院注重维护当地企业的合法利益,依法对被告的负责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保证了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履行。
扬州某婚纱服饰有限公司系我市一家婚纱定制企业,被告西班牙海德莱丝时装有限公司系西班牙国法人。2011年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协议,被告向原告定制女士礼服3,656件,金额为68,078.5美元。2011年4月,货物经被告的昆山代表处查验后,原告将货物交给被告指定的货代公司,被告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原告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点评】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下行,一些外国企业经济状况不佳,承揽合同纠纷有所增加。市中院注重维护当地企业的合法利益,依法对被告的负责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保证了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