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业务介绍 |
客户留言 |
联系我们
关键词
▼
网站首页
律政新闻
首都律师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离婚纠纷
拆迁补偿
刑事辩护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合同效力
>> 文章内容
一次性赔偿协议能否撤销
[日期:2012-02-06]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
82
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核心提示:法院审理后认为,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时,王小东对自己的伤情损害后果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估计不足。该赔偿协议显失公平,不足以赔偿王小东所遭受的损失,王小东要求撤销“一次性赔偿协议”理由正当,法院应该支持。同时,法院考虑到王小东还年轻,依法将其治疗出院后的护理时间确定为20年,这一年限也是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仅这一笔,法院就为王小东争取到了46.8万元的护理费。
民工坠落截瘫仅获赔
25
万
法院助其多讨回
80
余万
28
岁的民工
王小东
来自甘肃天水。
2009
年
6
月
1
日,他在南京安德门劳务市场找工作,安徽省桐城市佳兴建筑劳务公司副经理张某看中,将他招到位于铁心桥的高铁施工工地干活。
当年
12
月
11
日,王小东在工地不慎从高处坠落,腰部以下摔成重伤,导致下半身截瘫。为一次性了结此事,治疗期间,张某与王小东签订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