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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双倍赔偿?

 [日期:2012-03-14]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29[字体: ] 
核心提示: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双倍赔偿?本案中,该家连锁店作为一家知名的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对相机的真伪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也应当对相机的来源相当清楚,但是商场在销售相机时,却故意隐瞒其相,没有将真实情况告诉张先生,导致张先生买了一个假的进口数码相机,该店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按照张先生的要求赔偿其损失。
 
社会热点
2008年底,张先生在某知名家电连锁店购买了一台进口数码相机,可是在使用过程中总出故障。后来在售后服务部检修时发现该相机居然是“水货”。张先生找到该连锁店要求退货,并要求其双倍赔偿,但是他的要求却遭到拒绝。张先生的要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指点迷津
本案中,该家连锁店作为一家知名的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对相机的真伪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也应当对相机的来源相当清楚,但是商场在销售相机时,却故意隐瞒其相,没有将真实情况告诉张先生,导致张先生买了一个假的进口数码相机,该店的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应该按照张先生的要求赔偿其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第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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