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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降低合同价格,但未履行怎么办?

 [日期:2012-03-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6[字体: ] 
核心提示:口头约定降低合同价格,但未履行怎么办?本案涉及合同变更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面粉的价格应该以原合同中的价格为准。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赋予丁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权利,但同时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推定为合同内容没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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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商贾某与面粉加工厂的负责人吴某签订面粉买卖合同,价格为2.3元一斤。合同签订后,贾某觉得价格定高了,向吴某提出把价格降低一些,但没有说具体降到多少钱一斤,吴某表示同意。履行合同时,贾某要求按2元钱一斤履行,而吴某不同意,还是要求按2,3元履行。这种情况下,面粉的价格应为多少钱一斤?
指点迷津
本案涉及合同变更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面粉的价格应该以原合同中的价格为准。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赋予丁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权利,但同时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推定为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面粉价格具体降到多少钱一斤,所以应该视为没有变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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