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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超车撞人事故如何处理?

 [日期:2012-03-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105[字体: ] 
核心提示:违章超车撞人事故如何处理?肇事者左升荣因违章超车,导致车祸,伤及行人。他本该马上将伤者送往医院救冶,却又因害怕承担责任,乘车逃走,更是错上加错,因此肯定要受到法律的惩治。对于这起事故,有人可能会持这样的观点,认为左升荣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实际并不是这样的。根掘我国交通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表述直接表明了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是使被害人死亡的原因,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社会热点
左升荣(化名)是某工厂的货车司机。某日,他驾驶着工厂的大货车给客户送货。当他沿着主路行驶的时侯,发现前面不远处也正有一辆农用四轮车在同向行驶,左升荣便想超过这辆四轮车,于是便加快车速,准备从四轮车左侧超越过去。然而就在要超越的时侯,四轮车突然左拐了一下,左升荣马上紧急右拐刹车,结果致使其驾驶的大货车右侧滑转180度,正好与同方向靠路边行走的一个行人高某发生碰撞,致行人受重伤。左升荣一见出事了,并没有马上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抢救,而是立即乘一辆出租车逃离了现场。而受害人被群众送往医院后死亡。经检验,高某系颅脑伤死亡。那么,违章超车撞人事故如何处理?
指点迷津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交通事故。肇事者左升荣因违章超车,导致车祸,伤及行人。他本该马上将伤者送往医院救冶,却又因害怕承担责任,乘车逃走,更是错上加错,因此肯定要受到法律的惩治。对于这起事故,有人可能会持这样的观点,认为左升荣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实际并不是这样的。根掘我国交通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表述直接表明了肇事者的逃逸行为是使被害人死亡的原因,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逃逸致人死亡是指根据被害人的受伤部位、程度、受伤的时间、地点等客观情况,有证据证实被害人本不至于死亡,而最后死亡系肇事者逃逸使被害人受伤后未能得到及时救活而致。而在本案中,虽然左升荣逃离了现场,没有将被害人送往医院,但因受害人当时已经被群众即刻送往医院,并没有延误救治时间,而且从受害人死亡的原因看,是头部这一要害部位受到重伤而不治身亡。因此受害人的死亡并非因延误了救治时间所致,而是由于伤势过重所致。因此,左升荣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但该逃逸行为与受害人的死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并非受害人死亡的原因。因此左升荣的行为只是违章超车,构成一般的交通肇事逃逸。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垩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t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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