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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怎样区分?

 [日期:2012-03-17]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2[字体: ] 
核心提示: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怎样区分?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需要法学会的鉴定确认。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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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某摔伤后股骨粗隆骨折,在某医院做手术后,手术效果不好,从X片明显看出一块骨头被一螺钉顶偏,导致方某手术后至今已有15个月髋关节活动受限50%以上,受伤腿短了约2厘米。这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失?怎样区分? 
指点迷津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需要法学会的鉴定确认。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   在本案中,方某应当由医学会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后来认定,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可以申   请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赔偿;如果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却存在医疗过失的话,那么可以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 
法条链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   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簪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   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   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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