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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咬人 医疗费用最终由谁来承担

 [日期:2012-03-27]   来源:合同律师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75[字体: ] 
核心提示:动物咬人 医疗费用最终由谁来承担?

  [基本案情]

   2010年10月,刘某欲搬家到伊春区居住,决定将自家的4头小仔猪出售给叶某,双方谈好价格后,叶某进猪圈捉小猪时,不幸被母猪咬伤。叶某的伤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叶某为治疗咬伤花了一些医药费,双方没有达成。

  2011年3月4日,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各类损失共计人民币17442元。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刘某、叶某系同乡,长期以来两家互帮互助,关系很好,决定对双方做调解工作。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析法辩理,通过双方代理人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上述协议。

  [评述]

  本案争议的焦点,叶某被母猪咬伤残所花的医疗费用是否应当刘某承担?

  本案中,叶某购猪仔在圈捉时,不幸被母锗咬伤,属于动物致人身损害。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可以认定为动物致人身损害责任。构成动物致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

  一是致害物须为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一般指一切为人所饲养的家畜、家禽、野兽等动物。判断动物是否为饲养,张新宝学者在《中国侵权行为法》提出四条标准:一它为特定的人所有或占有;二饲养或管理者对动物具有适当程度的控制力;三该动物依其自身特征,有可能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四该动物为家畜、家禽、宠物或驯养的野兽等。二是须有动物加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动物加害,须为动物基于其本能而加害于他人,而不论其是自主加害还是在外界刺激下加害,亦不论其是积极状态加害还是消极状态加害。 三是须受害人受有人身伤害之事实,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事实。四是须动物加害与人身伤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不用说,叶某被母猪咬伤应当都符合这四个要件。

    综上所述,刘某饲养的母猪咬伤叶某构成动物致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刘某就应当承担叶某所治疗时花的费用。就本案而言,刘某、叶某都应当尽到注意义务,刘某是母猪的饲养者应当知道母猪护仔的习性,叶某是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应当知道母猪的这习性。叶某被猪咬伤在理论上也应当是有责任的。本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数额也比较符合情理。

  本案涉及的法律,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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