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公司不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员工应该怎么办? 在本案中,作为用人单位,却不为自己的职工姜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姜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第二,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第三,在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被单位辞退之日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第四,超过法定时效未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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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相中,并与他约定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试用期2个月,等成为正式职工后,工资升至2200元,并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但是半年过去了,公司也没有为姜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对此姜某应如何维权呢?
指点迷津
在本案中,作为用人单位,却不为自己的职工姜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姜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第二,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第三,在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被单位辞退之日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第四,超过法定时效未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笫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