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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小业主14年辛酸维权路

 [日期:2012-04-18]   来源:合同律师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84[字体: ] 
核心提示:烂尾楼小业主14年辛酸维权路。李华昌投资中诚广场,是本着投资的目的。1994年5月9日,李华昌与开发商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约书》,付款方式为“签署正式买卖合同之后的3个月内缴付楼价的10%.李华昌从1994年5月至7月,分三次将楼价的20%,约合40万元交给了开发商。

  中诚广场已更名为中石化大厦

  1994年,李华昌(化名)还是毛头小伙子,头脑一发热买了中诚广场的楼花。2008年,李华昌已经成家立业,却仍在和中诚广场有着扯不清的复杂关系,无法脱身。“你们报纸写:业主等白了头,那是真的。十几年了,我结婚了,白头发更多了,什么都变了,只有这座楼没有任何变化。”

  1992年,中诚广场动工兴建,与中信大厦遥遥相对。两年后,李华昌和父亲商量了之后,决定买下其中一个单位。62平方米的单位总价近152万元,平均每平方米2.5万元。“去买楼的那天,售楼处门口人头攒动,我们也是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当时,中诚广场卖楼花,曾吸引了大批港澳投资客出手,价格一度高达每平方米3万多港元。

  李华昌投资中诚广场,是本着投资的目的。1994年5月9日,李华昌与开发商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约书》,付款方式为“签署正式买卖合同之后的3个月内缴付楼价的10%.李华昌从1994年5月至7月,分三次将楼价的20%,约合40万元交给了开发商。

  梦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1997年金融危机。中诚广场方面,来自港澳方面的资金大幅减少。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中诚广场在楼体封顶后就被迫停工,从此烂尾,到1998年10月才建到30层。

  后来,李华昌以违约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天河区人民法院曾判决,开发商返还李华昌购房款40余万元及其利息,案件受理费1万多元由开发商负责。李华昌努力过,他去了售楼处和开发商办公室好多次,但都没拿到钱。

  2001年,中诚广场外墙完成80%的玻璃幕墙后,施工单位在被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后宣布停工。中诚广场的传奇戛然而止,就此长期“烂尾”下去,人称“中国第一烂尾楼”。

  200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中诚广场诉讼案委托广州市中院处理。李华昌的案件被合并一起审理。2002年7月,中诚广场进入债权登记阶段,当时申报的债权人多达158名,债务总值人民币15.67亿元、港币1.24亿元、美元0.3亿元。而这次债权登记,李华昌却错过了。

  后来,传出了中诚广场拍卖的消息。李华昌早早就跑去登记。2002年3月6日,他填了一份《广州市中诚广场债权人登记表(自然人)》。他以为,这次是个真正的转折点,拖了多年的案子终于可以顺利执行了,他能拿到自己的40多万元了。但此后,他又失去了中诚广场的消息。

  这几年,李华昌结了婚。帮着他打听消息的人中,又多了他的妻子。

  2007年,事情又有了转机,这次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靠谱。2006年,中石化购买了中诚广场两栋写字楼塔楼中的一栋作为自用。从此以后,中诚广场再无大的波澜。

  转机:一等再等又没了消息

  2007年4月,在广州中院的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诚广场系列案件可供分配的财产有两块:一是9.24亿元变卖款的分配,这块已经支付了7394万元的欠款,还剩下8.5亿元;二是利息,约有1000万元。2008年3月14日,广州中院召开“中诚广场”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公布分配方案,标志着该系列案件的执行已经进入最后的分配阶段。从广州中院在其审判网公布的债权登记情况看,该系列执行案件的债权总共分为返还购房款、返还变卖款、交付房产、工程款、抵押权、税收、一般债权共计七大类,所涉金额从几十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之后,李华昌以为这次总算能够彻底解决了,然而一等再等,关于中诚广场的事情又没了消息。李华昌去过广州中院问消息,未果;还去了市长接待日,却因为人太多没排上队;最后,李华昌私下打听到,债权分配又出了岔子。

  债权会议召开当天,广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跃南就曾表示,该院先后两次召开了债权人代表参加的听证会,采纳了部分债权人的意见,整个过程是公开透明的。但是,每个债权人的要求不一定都能够得到满足,有的债权甚至是无法实现,这点需要债权人理性对待。

  “我听说的消息是,很多港澳小业主没能及时登记,另外一部分选择继续要房子的业主想改主意。”李华昌无奈地说。

  李华昌说,现在只想把钱拿到手,“什么利息都不管了,把本金40多万元和案件受理费1万多元拿到就行了。”记者采访李华昌的几天前,刚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省最高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中纪委带走调查,有可能牵涉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

  广州力争亚运前盘活所有烂尾楼

  其实,房地产行业在当时的未成熟性,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逐渐凸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亚洲金融危机之时,日渐膨胀的泡沫终于破裂,不仅大批的房企倒闭,市中心也随处可见不少烂尾楼。

  现在,舆论多认为广州楼市相对谨慎理性。这也是从当年曾经历过的失败中汲取的教训。广州楼市发展的第一个高潮阶段所遗留下来的问题,至今仍是政府有关部门头痛的问题之一。

  德兴地产顾问策划中心杨晓军曾专门撰文论述烂尾楼的解决之道。“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有烂尾楼项目存在,数量之多令人触目惊心。综合来看,这些烂尾项目大多产生于1992年后的房地产过度开发炒卖的虚热时期和1997年后的亚洲金融危机时期,而且大多以商业、酒店、写字楼为主,大多是宏观经济变化、资金链断裂、跑马圈地盲目扩张、手续不齐全、市场定位不准、规划和质量有问题、股东权益或经济纠纷等市场或法律两大方面的原因造成。当然,也有个别项目是官商勾结、贪污腐败、骗贷洗钱造成的。”“这和中国经济、城市化、房地产快速发展过程中头脑发热、法制不建全、政府监管不力是有密切关系的。”

  事实上,烂尾楼项目大多由于地段位置好、准现楼、开发周期短、收购成本低、投资利润高,受到许多发展商的青睐。

  但是,在人们关注烂尾楼被盘活的同时,也需要关注李华昌等小业主的处境。杨晓军认为:“在投资开发时要本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处理,特别要处理好中小投资业主的利益,使各方权益和资金都能盘活,发挥和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烂尾楼项目处理过程中,利益各方应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城市负责的态度,求同存异,按法律程序处理,要有退让和割舍部分利润的君子之风,政府主管部门也应在政策、税收、手续上给予积极支持,尽快达成共识和盘活项目。”

  如果说中诚广场从烂尾到盘活是广州房地产的一个“经典”,那么,李华昌的遭遇,也是诸多烂尾小业主的一个缩影。

  目前广州市在册的57个烂尾楼已有九成被盘活,广州将力争在2010年亚运前盘活全部烂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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