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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性骚扰如何处理

 [日期:2012-05-11]   来源:合同律师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28[字体: ] 
核心提示:法庭认为沈杨并没有拿出证据证明她所说的朴先生对她的性骚扰等举动,而此事经过媒体传播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朴先生的名誉造成了影响。法庭判决沈杨向朴先生公开赔礼道歉。   

 

  

 

 

  沈杨现年29岁,原为松下公司半导体部的员工。2007年7月,其直属上司朴先生找她谈话,希望她主动辞职。沈杨不同意闹到人事部,被调了部门。去年1月 23日,沈杨又接到通知去公司谈话。这次她反锁了会议室的门,留下遗书后吞安眠药自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后,沈杨被松下公司解职。

  几天后,一篇名为《松下女员工公司内自杀》的报道在某媒体发表,并迅速被各大网站转载。报道中说,朴先生从2007年年初开始对沈杨进行骚扰,多次“动手动脚”。正是因为沈杨拒绝,朴先生才找她谈话要求她辞职的。在报道中沈杨还说,她拒绝朴先生后,经常接到陌生人打来的骚扰电话,后来得知自己的照片、手机号等信息被登载在一家色情网站上。

  去年6月初,朴先生一纸诉状将沈杨告上法庭,要求她公开赔礼道歉。朴先生在起诉中说,沈杨是他的下属,但他从来没有对她进行过任何伤害。当时找她谈话,是因为沈杨工作不符合公司职位的要求。沈杨通过媒体说他性骚扰,是“捏造事实,无中生有”。

  在一审中,沈杨称,她只是通过新闻媒体如实地反映了自己被骚扰的事实,没有凭空捏造,所以不存在侵害朴先生的名誉权。但法庭认为沈杨并没有拿出证据证明她所说的朴先生对她的性骚扰等举动,而此事经过媒体传播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朴先生的名誉造成了影响。法庭判决沈杨向朴先生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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