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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超载车受伤 应自负部分责任

 [日期:2012-01-1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57[字体: ] 
核心提示: 骑车男子甲应当对其两名同事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比例,吕相忠律师打了个比方称,假设甲应负70%的主要责任,泥头车司机应负30%的次要责任,而事故造成两名同事的损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那么泥头车司机则应向乙、丙两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作为赔偿,剩余的7万元即按照甲、乙、丙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案例:

      一男子甲开着摩托车(无证驾驶)搭载两名同事乙、丙去游玩,途中与一辆泥头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名同事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男子负事故主要责任,泥头车司机负次要责任。问该男子是否应当对两名同事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

律师答复:

        骑车男子甲应当对其两名同事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比例,吕相忠律师打了个比方称,假设甲应负70%的主要责任,泥头车司机应负30%的次要责任,而事故造成两名同事的损害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那么泥头车司机则应向乙、丙两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作为赔偿,剩余的7万元即按照甲、乙、丙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在本案事故中,乙、丙在明知甲超载的情况下搭乘对方的车,同样应负一定的责任,假设乙、丙应负10%的过错责任,则需自行承担0.7万元的损失,甲则应向乙、丙二人支付6.3万元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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