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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金罐赠与风波

 [日期:2011-11-27]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27[字体: ] 
核心提示:,“金罐”是一起赠与合同纠纷,赠予人应对赠予物的真实性负责。如果金罐的成分存在问题,受赠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赠与人为其更换真的金罐。
   经过多方确认,证实健力宝在1992年委托广州金银制品厂制造这批金罐。当时,健力宝在奥运会召开期间就计划制造“金罐”,最开始定做10个。后来,拿到金牌的中国选手越来越多,金罐的数量一再增加。中国代表团最后拿到16 枚金牌,其中有两枚金牌是双打项目,因此健力宝订做了18个金罐。
  当年负责生产这些金罐的工艺师吴金城回忆说,金罐上“健力宝”三个字的中文以及英文都是出自他的手,“‘健力宝奥运金罐’是空心罐,呈易拉罐形状,有两层。外层是纯金,里层是纯银。金罐很值钱,当时都价值好几万元,现在怎么可能只值50元?当然,不排除有人拿假冒的来代替真罐。”
  11日10时许,庄晓岩在沈阳咨询了律师。律师介绍说,“金罐”是一起赠与合同纠纷,赠予人应对赠予物的真实性负责。如果金罐的成分存在问题,受赠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赠与人为其更换真的金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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