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典当合同 >> 文章内容

在建工程典当问题

 [日期:2012-01-18]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6[字体: ] 
核心提示: 同时,在建工程典当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抵押后出问题的也很多,因此银行不愿涉足,典当行发挥的就是拾遗补缺的作用,银行不愿做的业务,典当行并不应该跟着一味排斥,很可能这正是典当行的用武之地。

 

       在典当业内,对于在建工程这项业务一直都存在着诸多争论。有人认为这项业务利润空间大,值得一做;也有人觉得风险太大,特别是在当前房产政策多变的前提下,还是放弃为妙。现在做这项业务的典当行究竟多不多,有无接受的可能,该如何做才能保证典当的利益呢?
 
办好手续就可以做 
     
我个人认为,在建工程典当业务对于典当行而言是应该去尝试的,因为这其中的利润空间很大。比如说,开发商拿1.5亿元用于买土地,2亿元用来盖房子,但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借款几百万元甚至是一两千万元,既然开发商花费这么大的投入去做这个项目,从这个资本比例上考虑,典当行接受这样的业务也未尝不可,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互利。 
     
同时,在建工程典当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多,抵押后出问题的也很多,因此银行不愿涉足,典当行发挥的就是拾遗补缺的作用,银行不愿做的业务,典当行并不应该跟着一味排斥,很可能这正是典当行的用武之地。 
 
据我所知,前几年接受在建工程典当业务的典当行并不少,近一年来相对来说这一现象减少了很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房产波动太大,政策多变,典当行担心房产商的楼盘卖不掉,钱出不来,典当行难以收回贷款。
      
我的建议是,典当行在接受在建工程业务时,一定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要办理抵押登记,有些在建工程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是因为法律手续不全。这样的房屋同时也会出现不能销售的问题,典当行一旦接单将非常被动。
      
其次,在典当贷款用途中注明此款用于该工程的建筑款。工程款优先受偿,典当贷款的用途也确实是用于工程建筑,这样的有利因素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无形中使典当行自身的权利上升到了第二位。
 
再者,有条件的典当行可以同开发商办理附相关条件的买卖手续,将该房屋的售房发票、售房合同、房屋兑现单押在典当行,并尽可能在房管局先行备案。这样一可以避免开发商对上述抵押房屋进行出售,二是绝当后为典当行强行过户掌握了主动。虽然这里有法律上的瑕疵,但总能对开发商有所牵制。
      
其实,只要能够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对开发商的买卖进行实际控制,对工程款有比较清晰的把握,并办理抵押登记,对于典当行而言,及时回笼资金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