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供暖标准约定不明、供暖单位服务不到位、双方不注意保留证据,采暖户主动履行缴费义务的意识不强等,也是供暖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
北京市二中院昨日发布今年供热纠纷案件调研报告。今年1-10月,北京市二中院共受理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上诉案件151件,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供暖单位起诉采暖个人所在单位索要供暖费的案件占了绝大多数。在全部供暖纠纷中,仅一成案件以采暖人胜诉告终。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很多采暖户供暖协议签约率低,供暖单位与采暖用户签订书面供暖合同的不足50%,多数情况是采暖户不愿与供暖单位订立书面协议。究其原因,主要是供暖体制的改革导致供暖单位、缴费义务人、供暖费标准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采暖户感觉难以承受。此外,供暖标准约定不明、供暖单位服务不到位、双方不注意保留证据,采暖户主动履行缴费义务的意识不强等,也是供暖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