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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能否因物业无作为而拒绝物业费?

 [日期:2012-02-12]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64[字体: ] 
核心提示: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物业公司不作为并不能作为业主拒交服务费的理由。他有接受了东星物业的服务,就必须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好不好,是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就没有理由说他不好,大伙对于好不好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没有按照合同的服务标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是两回事。
 
    丰泽区云谷小区有业主因不满前物业的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几天前,业主方先生竟然又接到前物业公司东星物业的信函,要求他在五天内,补交所欠物业管理费,否则将通过法律渠道来索要。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是否妥当呢?
    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物业公司不作为并不能作为业主拒交服务费的理由。他有接受了东星物业的服务,就必须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好不好,是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就没有理由说他不好,大伙对于好不好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没有按照合同的服务标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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