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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时支付首付款承担什么责任

 [日期:2012-02-13]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1509[字体: ]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提醒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特别是买房人,在没有绝对把握现金付款的前提下,不要听信任何人的建议或者承诺,以免违约后出现巨大损失。此外,要特别注意违约条款,违约金过高的合同一定要仔细考虑。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买卖双方一定要当面充分沟通,一方不能到场的应该出具有公证过的委托书,让代理人到场协商,以免出现纠纷。
  南京的李女士近期通过房产中介中原地产购买一套二手房,没想到却陷入了面临超百万元巨额索赔的境地。买房时她非常相信中介方,看房后第二天就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意向金,又在没见到房主的情况下,在该公司拟定的空白合同上先签了字。但是后来她因为资金问题,没能按时支付首付款。
  1111日,李女士接到中原地产和房主的通知:该公司要求她支付10万元佣金,房主则表示过期将追究其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她将面临109万元的巨额索赔。 这套二手房位于邓府巷18号,即城中豪宅长江路九号,房子面积134平方米,还附带了一个停车位。928日上午,中原地产经纪人小孔带邓先生和李女士去看房,夫妇俩发现小孔居然是李女士朋友的孩子。熟人意外相逢非常高兴,买房进展也因此变得非常顺利,夫妇俩对房子比较满意,同时也接受了545万元的价格。929日晚7点多,邓先生夫妇依约来到中原地产华侨路店,在该公司的POS机上刷卡支付了10万元的意向金,又在约定支付10万元佣金的居间代理服务费确认书上签了字,即使房主没到场他们也没有在意,当天就在第一份《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上签了字。
  我们的现金不够,原本是想把现在住的一套房子卖掉,再加点钱买这套房,不过还是听了他们的建议。先生说,中原地产的人说他在凯润金城的房子还会升值,卖掉可惜了,因此他们决定贷款买房。但是,第一份贷款买房的合同房主没有签字,因为想尽快拿到房款,房主要求房款全部现金支付。邓先生说,在买房过程中,中原地产的服务很热情,对他们遇到的各种问题都给出了解决建议。为了避开限购令,他们夫妇办了离婚手续,准备通过首付四成贷款六成的方式买下这套房。对于房主全现金付款的要求,他们准备先找亲戚朋友借款,等贷款下来再还钱。108日晚上11点多,中原地产的经理和小孔将全现金付款的第二份合同送到了邓先生家,他们签字后的第二天,109日房主终于在这份合同上签字了。
    109万违约金 买房人进退两难
  邓先生夫妇没想到的是,问题接踵而至。签完合同的第二天,109日上午,小孔终于带着他们去看现场和车位。是立体车位,高度只有1.55米,跟之前描述的根本不一样。先生说,这个车位无法满足他们的使用要求。更让他们为难的是,银行说离婚后要两个月到半年后才能贷款。之后,他们的筹款也不顺利,根本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首付款和履行合同。在他们的一再要求下,合同签订一个星期后,中原地产终于约到了房主的妻子顾女士。他们提出了自己的资金难题,顾女士说这房子卖不卖无所谓。于是,邓先生夫妇一方面继续筹款,另一方面和中介协商能不能不买这套房了。然而,1111日他们却接到了房主签字的催告函,要求他们履行合同,否则过期后将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
  此时该中介的做法则让邓先生夫妇感到震惊。他们要我马上支付10万元佣金,才能帮我去找房主协调,否则房主会根据合同向我们索赔109万元。他说,这家中介从来没有明确告知他们违约条款,这时候他们才发现这份合同对买房人非常不利。
  记者在这份合同上也看到,“1028日买房人要支付200万现金,过户后16天即拿到房产证当天要支付345万元现金,也就是说买房人签中介合同后一个半月时间就要付清545万元的房款,此外还有约35万元的税费。在违约条款上,违约方要支付总房价20%109万元的赔偿金。邓先生说,现在按合同约定付款肯定做不到了,但如果不买损失更大,房子没买成还要赔100多万,实在难以接受。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呢?先生说,关键是他们过于相信中介方,他原本以为中原地产是一家知名中介公司,经纪人又是熟人,会为他们买房把好关,提供专业正确的建议。回顾整个买房过程,没有当面和房主充分沟通,签合同时没有仔细看违约条款,中介也没有提醒,才会签下这样对买方非常不利的合同。
  房子没买成,难道真的要赔100多万吗?记者先后联系了房主丁先生和他的妻子顾女士,他们说这套房卖不卖都可以,但是这笔交易耽误了他们1个多月的时间,10万元意向金不能退,考虑到买方的损失,可以不追究109万元的违约金,至于买方和中介方之间的问题他们称管不了。同时,他们不想这笔交易再推迟,想尽快解除合同。也就是说,买方10万元意向金很难追回,如果加上10万元中介佣金,邓先生夫妇至少损失20万元。
  针对这笔交易,中原地产相关负责人则一再强调,签订的合同没有违规违法,是经过买房人自愿签字确认的,他们只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针对邓先生提出的问题,他们表示将尽力和房主协调,争取这笔交易顺利完成。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合同上的签字确实是买卖双方签的,合同的签订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违约条款方面,109万元的违约金只要是双方认可的,就符合法律程序。买方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可以向法院提出,法官会根据房主的实际损失酌情考虑。总的来说,在签订合同之前,买卖双方都要仔细看清各个条款,不管合同对哪一方有利,只要签字后就有法律效力,因此一定要慎重。
  业内人士提醒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情况,特别是买房人,在没有绝对把握现金付款的前提下,不要听信任何人的建议或者承诺,以免违约后出现巨大损失。此外,要特别注意违约条款,违约金过高的合同一定要仔细考虑。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买卖双方一定要当面充分沟通,一方不能到场的应该出具有公证过的委托书,让代理人到场协商,以免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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