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律师提醒,尽量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中涉及的细节约定清楚,并尽快办理过户,避免以后给自己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买房没办过户 住了13年的房子被查封了
李先生最近很焦虑,他住了13年的房子突然被法院查封了。
他当初购买这套房子时,为省钱,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子仍在卖房人名下。如今,卖房人因债务纠纷,其名下财产被查封,李先生住了13年的房子也未能幸免。
为“讨”回房子,今年1月,李先生将卖房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卖房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而法院虽然判买卖合同有效,却驳回了过户请求。
买了抵押房 未过户惹来一场官司
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周转,马闯向前妻白霞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的产权证抵押给前妻。没多久,前妻将这套房子卖掉。时隔两年,马闯以不知情为由请求法院判还房屋。近日,法院驳回了马闯的诉求。
马闯与白霞在2007年由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居住的面积为35.7平方米的房子协商归马闯所有。2009年初,马闯因外出做生意向白霞借了5万元,并将房产证抵押给了白霞。2009年8月,白霞以3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宋里,邻居大龙作为证人,白霞与宋里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今年7月下旬,马闯找到宋里,要求收回房屋。宋里认为,当时买房时,看见院门上张贴的出售广告,才联系房主白霞。虽然房照上写的是马闯的名字,但白霞说丈夫在外地做生意,急需钱周转,不得已才卖房,又拿出两人的户口本,并找来邻居大龙做见证,他才和白霞签了房屋买卖协议。
由于当时房屋过户时,该房的产权证刚换还没到5年,要缴纳较高的交易税,宋里想都是邻里,眼瞅着快到5年了,等到了5年再过户,可以省点儿钱,没想到惹来一场官司。
马闯见宋里不还房子,将前妻白霞、宋里一起告上法庭。
马闯认为,白霞私自将房卖给宋里,房屋买卖协议应为无效协议,请求法院判令归还房屋。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白霞在房屋所有权人马闯不知情、无委托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卖给宋里,属无权代理,事后未得到马闯的追认,况且协议签订后宋里未办理更名过户登记,该购房协议无效。判决宋里返还马闯所有的房屋,白霞返还宋里购房款30万元。
宋里不服,他认为争议房屋的位置正在拆迁,由于政府给拆迁费,所以马闯才反悔想收回房子,便上诉至市中级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争议房屋出售前一直由马闯管理,收取房租,如果出卖房屋后没交租金,马闯应当知道该房出售。宋里虽没办理过户,从交付购房款至今,已实际占有该房屋两年。因此,购房协议合法有效。马闯也未举出两年多的时间不在本地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经法庭调查,马闯与白霞自2007年离婚后,户口一直没分开,周围邻居仍然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所以见证人大龙的证言予以采信。近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马闯要求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律师说法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购房人购房时要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继承人共有、家庭共有、夫妻共有都要弄清楚,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夫妻共有应提供结婚证;办理过户时,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提交身份证。一定要在过完户后,才能将购房款交到卖房人手上。
本案宋里如果买房时办理了过户手续,就不会引发诉讼纠纷。
律师提醒,尽量对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中涉及的细节约定清楚,并尽快办理过户,避免以后给自己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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