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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规划应兑现

 [日期:2012-02-14]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4[字体: ] 
核心提示:如果刘女士无法证明“设计变更”的事情,就无法追究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时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原始设计,如有通知注意保留书面通知原件,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以便作为证据。
  案例:刘女士与某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她购买的房子四周规划都是花园。后来得知小区规划变更了,她所购房子的西面改成一条马路,刘女士入住后发现房子离马路近,终日吵闹,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所以要求退房。开发商不同意刘女士的退房要求,理由是规划变更合同中没有写明,不是解除合同的约定条件,开发商根本没办法控制,所以不予退房。

  解析: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如果刘女士无法证明设计变更的事情,就无法追究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因此,购房时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原始设计,如有通知注意保留书面通知原件,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以便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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