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买了二手房出现质量问题该找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曾先生在卖房之前,隐瞒了房子的质量问题,给毛先生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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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先生买了曾先生的一套三居房,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毛先生一家很高兴地搬了进去。可是,没想到到了下雨天,房子居然漏水。原来,曾先生当时将房子卖给毛先生之前,进行了简单装修。毛先生要求曾先生将房子进行维修。可是曾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将房子卖了出去,自己和房子已经没什么关系了,房子出现问题应该去找小区的开发商。但是开发商说他们和毛先生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毛先生不应该找他们。那么,毛先生到底应该找谁呢?
指点迷津
毛先生应该找曾先生维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曾先生在卖房之前,隐瞒了房子的质量问题,给毛先生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毛先生买到的房子还在保修期之内,根据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一法律规定,他也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住。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