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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的房子不安全可以要求退房吗

 [日期:2012-03-04]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75[字体: ]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出租人应当保障出租房屋居住的安全性,如果秦某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就可以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应把租房押金退还给秦某。
社会热点
       秦某与房东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一年。最近因房东在外面得罪了人,那人就经常半夜跑来砸秦某租住的房屋,有一次还把窗户的玻璃给砸碎了。秦某觉得现在租住的房屋非常不安全,就找到房东要求退房、退还租房押金。可是房东不同意,租赁协议上对居住不安全的问题也没有约定。请问:秦某可以耍求退房吗?
指点迷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出租人应当保障出租房屋居住的安全性,如果秦某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就可以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应把租房押金退还给秦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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