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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证据,残疾能获得赔偿吗

 [日期:2012-03-1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5[字体: ] 
核心提示:没证据,残疾能获得赔偿吗? 根据这一结论,法院认为徐女士的伤残是其原损伤导致的,虽然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但过错对伤残这一结果没有参与空间。不过,医院的过错加重了徐女士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酌情判决医院承担 10%的责任,赔偿6900余元。一审判决后,徐女士不服判决,2011年11月30日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认为徐女士需举证证明。而徐女士拿不出新的证据。最终认同了一审法院酌情判决担 10% 责任,近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6月份,胶州市民徐女士在工作中不慎伤了右肘关节,来到胶州市某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回去用丝带把胳膊吊起来恢复。一个多月后,徐女士觉得胳膊一直很痛,又来到医院复查。医生说伤筋动骨100天,回去慢慢恢复就行。5个多月后,徐女士再次来到医院检查,说是因为脱臼时间太长已经不能治愈。

  这个结果让她吓了一跳。徐女士认为是医院治疗有误,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 、误工费 、伤残赔偿金等共计6.9万余元。

  此案在胶州法院一审时,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徐女士的伤情已经达到十级伤残。医院在诊断中存在没尽注意义务的医疗过错,徐女士也存在过错,她一月后才去复查,骨折已进入慢性期,导致损伤愈合不佳。

  根据这一结论,法院认为徐女士的伤残是其原损伤导致的,虽然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但过错对伤残这一结果没有参与空间。不过,医院的过错加重了徐女士的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酌情判决医院承担 10%的责任,赔偿6900余元。一审判决后,徐女士不服判决,2011年11月30日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认为徐女士需举证证明。而徐女士拿不出新的证据。最终认同了一审法院酌情判决担 10% 责任,近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医疗纠纷举证难度大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因为没有充足的医学知识,也不懂需要在就医过程中准确收集证据,举证过程常是一路辛酸。

  目前处理医患纠纷,一般有三种途径:一是“私了”,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官了”,即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三是“官司了”,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从青岛市医学会和市中院了解到,去年的医疗纠纷达到上千例,“官了”的有33例,“官司了”的有261件。

  山东良捷律师事务所鲍文捷现在手头上有四五起医疗纠纷的案件,每次遇到涉及此类案件的当事人来委托时,他都会劝当事人尽量选择“私了”,“这种案件打起来很难,患者胜诉的几率也不大 ,”鲍文捷说,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周期都在一年至一年半,主要因为举证难度大 。

  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针对徐女士无力举证的问题,有些市民可能会想起我国曾规定医疗纠纷案件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由医院承担举证责任。对此,市中院有关法官告诉记者,我国早在2002年出台《侵权责任法》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将举证责任推给医院。然而这一规定实施后,许多医生不得不采取“非常规”办法来保护自己,致使不少公众认为过度医疗越来越严重,看病也越来越贵。于是在2010年7月修订《侵权责任法》时,在举证方面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患者如果认为医疗机构在治疗中存在过错,也需要举证证明,否则要承担因举证不能而导致的不利后果。

  发生纠纷及时收集证据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内保存和收集证据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鲍文捷提醒说,一般来说,证据包括病历、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手术切除组织等一切可以证明医疗过程真实情况的材料。

  他提醒患者,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立即会同医方一起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并提请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某些死亡原因不明的案件应在48小时之内提出尸体解剖申请。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为防止证据灭失或得到其他上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佐证,应立即转院。收集门诊、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他书证。及时向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证据保全、调取申请。及时找寻同病房病友及其陪侍人等与患方没有利害关系的现场证人,保留好他们的联系方法。

  链接 医疗纠纷处理要引入“第三方”

  “官司了”耗时耗力;想“官了”,又怕卫生主管部门偏袒医院,该选择一种什么方式,更好地维护患者的权益呢?于是,处理医疗纠纷诞生了“第三方”。

  2011年底,市综治委下发文件要求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机构依托市医学会、市法学会、律师协会等组织,建立由医学各专科专家及熟悉医疗法律法规的律师、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等人员组成的市医疗纠纷专家咨询团,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原则上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据悉,司法部门建立起相关的组织后,第三方调解将在岛城医疗机构实施,专门调解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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