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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委托人购买物品后,委托人不支付货款怎么办?

 [日期:2012-03-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4[字体: ] 
核心提示:代委托人购买物品后,委托人不支付货款怎么办?代理公司应当支付篮球厂贷款及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案情可知,代理公司与商场之间是行纪合同关系。所谓行纪,即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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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代理公司受某商场委托代购一批篮球,并签订了代购合同。合同约定:代理公司与篮球厂家成交后,由代理公司通知商场向篮球厂家支付货款,代理公司验货后,商场向其支付报酬l万元。经联系,代理公司与某篮球厂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篮球厂提供货物,代理公司按质、按量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合同签收后,篮球厂即向代理公司交付了货物,经验收后,代理公司通知某商场向篮球厂支付货款。该商场随后向代理公司支付了1万元报酬并取走货物,却未向篮球厂支付货款。篮球厂由于未收到货款,遂要求代理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此时的代理公司该怎么办呢?露
指点迷津
代理公司应当支付篮球厂贷款及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案情可知,代理公司与商场之间是行纪合同关系。所谓行纪,即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由此可知。代理公司与篮球厂订立的买卖合同不能约束该商场。因此,当篮球厂在覆行合同而收不到相应的货款时,当然可以依照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要求其支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而代理公司却不能以自己与商场之间的行纪合同内容为由抠绝。当然,代理公司可以根据与商场之间的合同向商场追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一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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