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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交通事故全责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日期:2012-03-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62[字体: ]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古越作为单位司机驾驶车辆外出考察,是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在该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并不能影响工伤的认定,故劳动部门应认定古越为工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或因醉酒导致伤亡,或自残或者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如果当事人对劳动部门的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热点
古越(化名)是某单位司机,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10年国庆节假期,单位组织外出考察,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古越以及同车的三名同事受伤。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古越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劳动部门认定其他三名同事为工伤。因古越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故认定古越不构成工伤。单位据此便不支付古越的医疗费。请问:古越作为单位的司机在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指点迷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古越作为单位司机驾驶车辆外出考察,是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在该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并不能影响工伤的认定,故劳动部门应认定古越为工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或因醉酒导致伤亡,或自残或者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如果当事人对劳动部门的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倮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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