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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日期:2012-03-17]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0[字体: ] 
核心提示: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在医疗活动中,作为医疗服务行为的提供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第一,依法执业的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经行政许可、依法注册登记等合法手续后,在注册的范围内依法执业。 第二,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是一种强制缔约的义务,不得拒绝前来就诊的患者,这项义务也是相对于患者的平等享受医疔权而存在的,也是医疗服务合同相对于一般的服务合同而具有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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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因摔伤致右股骨干骨折在某市中心医院拟行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术前,手术协议书中约定为患者使用进口的某一型号钢板进行接骨,该型钢板   售价2万余元。后张某在该医院接受了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手术。术后半个月,患者顺利出院。但是张某在进行功能锻炼时,钢板突然断裂,骨折再次复发,张某被   急送至医院,再次进行手术治疗。经鉴定,该钢板为国内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某型号骨科手术用钢板,鉴定钢板存在质量缺陷是导致其断裂的根本原因。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医院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指点迷津
     在医疗活动中,作为医疗服务行为的提供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第一,依法执业的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经行政许可、依法注册登记等合法手续后,在注册的范围内依法执业。   第二,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是一种强制缔约的义务,不得拒绝前来就诊的患者,这项义务也是相对于患者的平等享受医疔权而存在的,也是医疗服务合同相对于一般的服务合同而具有的特性。   第三,审慎注意义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尽到与其所在医疗机构以及与其个人所具有的专业资质等级所对应水平的注意义务,高度谨慎,防范出现医疗差错。只有尽到这项义务,才能做到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   第四,诚信义务。既然从本质上,医疗活动属于医疗服务合同范畴,则要求合同双方本   着诚信的原则来履行该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该医院违反了诚信原则,擅自换用了约定   手术器材,即违反了诚实义务。   第五,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为掌握着专业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医方,应该在不会对患者产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就患者的疾病、治疗方案、治疗效果、预后等情况告知患者。   第六,紧急治疗义务。在紧急情况下,即使患者不具有支付对价的能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应履行其治病救人的义务。   第七,转诊义务。当医疗机构不具有治疗患者疾病所需的技术条件和资源设施时,应将患者转诊到具有相应条件和水平的医疗机构。   第八,报告义务。对于出现了法定须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医疗机构需依法履行该义务。   第九,保密义务。医务人员不得向他人随意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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