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服务合同 >> 文章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日期:2012-03-2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4[字体: ] 
核心提示: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社会热点·
    孙某到一家医院做切除阑尾炎的手术,但是做完手术后,孙某发现自已腹部经常疼痛。上医院复诊,医院说这是手术后的正常现象。但是一个月后,孙某发现自己腹部的疼痛越来越难忍,于是想去做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但是他不知道医疗事故的鉴定都需要些什么材料。那么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包括哪些?
指点迷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8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其中患者应当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为自己保存的厥始病历资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如果有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的,应当提供;没有医疗机构建立档案的,瘸历档案材料应当由患者提供。
法条链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楣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