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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标准工资吗?

 [日期:2012-03-26]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1[字体: ] 
核心提示:员工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标准工资吗?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所赡养的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的重要措施。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社会热点
   ·某巧克力销售公司在商场内有一销售摊点,主要由唐某等销售人员负责。销售公司与唐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底薪500元,每销售出100元的商品提成2元,每月的销售底线是10000元,如果销售额不足10000元,唐某就没有底薪。因销售公司所销售的巧克力是从欧洲引进,不能迎合中国消费者喜好而大量滞销,销售人员业绩大降,其中唐某一月的销售额只有6000元。月底发工资时,唐某没有了基本工资500元,只有120元。后唐某了解到本市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500元,而她当月工资远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唐某有权要求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其支付工资吗?
指点迷津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所赡养的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的重要措施。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本案中,唐某在销售公司正常工作1个月,她的收入只有120元,远远低于当地的500元的最低工资栎准。唐某依据最低工资500的标准,要求销售公司支付当月工资是合法的。而销售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应该注意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以避免再次出现相同情况。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列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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