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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研修失踪 担保老师是否担责

 [日期:2012-03-30]   来源:合同律师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4[字体: ] 
核心提示:赴日研修失踪 担保老师是否担责?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在日本研修期间擅自脱岗出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担保人张某、王某应向劳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该研修生的两名担保老师各赔偿劳务输出公司10万元

 

   2006年6月28日,柳某与安阳一家劳务输出公司签订了赴日研修合同,柳某的老师张某、王某出于对柳某的信赖,与劳务公司签订担保书,承诺柳某在日本研修期间如果出现擅自脱岗等违约事件,自愿分别向劳务公司支付10万元赔偿金。事后,柳某被劳务公司派遣到日本研修。2007年11月,柳某擅自脱岗,日本官方多次出动警力搜寻,但柳某至今仍然下落不明。为此,劳务公司将张某、王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在日本研修期间擅自脱岗出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其担保人张某、王某应向劳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该研修生的两名担保老师各赔偿劳务输出公司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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