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劳动者单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本单位为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违约金条款。打官司时,一般以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主,但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用人单位:如果由于劳动者单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本单位为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以及劳动者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劳动合同不仅是对用人单位单方的限制,劳动者也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当前,岗位流动速度快,劳动者跳槽频率高,劳动者单方不执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现象屡见不鲜。但劳动者在跳槽前,应认真考虑此举所需的“成本”。
案例: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为此,公司为他办理了北京户口。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李先生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如果因其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一次性赔偿公司违约金2万元以及公司为他支付的各种教育培训费用。李先生在公司工作期间,因业务突出,曾作为业务骨干被公司派往美国深造3个月,共花费5万余元。李先生工作3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批准了他的辞职要求,但要求他按照合同的要求支付违约金及培训费用,而李先生认为自己开发的软件为公司赚取了巨额利润,因此不同意支付违约金。经劳动仲裁后,李先生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李先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鉴于李先生在工作期间为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违约金3000元,同时赔偿公司为其支付的部分培训费用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