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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掉包被骗 银行审查不严被判担责任

 [日期:2011-12-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9[字体: ] 
核心提示:银行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个人当日存入的储蓄存款,24小时内支取的,必须到原存入网点办理”的规定,以致于骗子在24小时内其他网点取款成功,因此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张寿德(化名)在川北建材市场经营着一家整体橱柜门市部。今年3月的一个早上他接到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一位自称姓谢的中年男子称有笔大额的订单想找他。听到有这样的好生意自动找上门来,张老板欣然前往。来人自称姓徐,他问了问张老板的门市部规模、产品款式、价格以及送货时间等等。经过这么一段,张老板越来越确信这笔生意很快就能做成了。接着徐某要求张老板先去银行开一个新账户,把这个账户作为他们打货款的账户。

  下午,张老板和谢某一同去市内某行开了一个新户头,领到一本存折和一张银行储蓄卡(以下简称存折A和银行卡A),然后带着这些赶到某茶楼与之前的徐某碰面。到了茶楼,徐某要求查看交易用的存折和银行卡。张老板不假思索就把存折交给了他。等查看完毕后,徐某将存折和银行卡还给了张老板,要求张老板拿出10万元作保证金,这保证金就存入新开新账户。双方还约定,张老板先去存钱,存完之后就在自家门市部等他们进一步电话,等电话联系后对方将直接到张老板门市部继续商洽。

  张老板觉得前面双方谈得这么好,对方也没怎么砍价,这笔生意估计是十拿九稳了。从茶楼出来后他喜滋滋地去银行存钱,存完10万元后就一边计算着这笔生意能带来多少利润,一边等着对方的电话。新账户上的钱怎么只剩下40元了。张老板马上给银行打电话,银行说现在是下班时间无法查证。于是第2天一大早张老板火速找到银行查账,账户上确实只有40元,这才恍然大悟是受了骗,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原来在张老板与谢某去开户完成后,徐某随即在同一个银行拿假身份证(仅头像与张老板的不同)也开了一个户,户名也是张寿德,户内存有40元,与张老板新账户余额保持一致(其存折和银行卡以下称存折B和银行卡B)。在茶楼徐某要求查看张老板新开户的存折和银行卡时,将自己的存折和张老板的存折进行了掉包。也就是说从茶楼出来以后张老板手里拿的是骗子的存折B,而不是自己的存折A,所以后来他存款10万元其实是直接存到了骗子的存折里面。在10万元款存好之后,骗子在短时间内利用银行卡B分几次在同一家银行的不同网点将10万元取得分文不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银行一方面在给骗子开户的时候,没有对身份证件进行有效审查,为后来的行骗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银行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个人当日存入的储蓄存款,24小时内支取的,必须到原存入网点办理”的规定,以致于骗子在24小时内其他网点取款成功,因此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原告张寿德没有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信息和存折,在存款时也未认真辨别该账户是否为自己的账户,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法院据此作出划分,这10万元损失银行承担70%,张寿德本人承担30%,遂判决银行赔偿张寿德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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