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违约责任 >> 文章内容

判600万违约金是否过高

 [日期:2011-12-20]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5[字体: ] 
核心提示:“一审判定的违约金简直太离谱了,违约金应当按照补偿性原则,即物业公司存在多少损失,我们予以相应补偿,而不是惩罚性原则。此外,一审法院在物业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支持了其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我们就是普通的商业馈赠,绝不是商业贿赂。”管理公司随后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海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管理公司)常年为青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物业公司)及其服务的某大型企业12个事业部的13000余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2002年,双方首次签订服务合同,此后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一直延续。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双方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了廉政条款: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物业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管理公司应承担50万元或已发生业务额30%(以较高的数额为准)的违约金,物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002年至2009年,双方之间的合作一直较为愉快,无论是餐饮质量还是结算付款时间都有保障。但2009年随着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将双方多年的合作内幕全部曝光。这一年,管理公司员工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原本是一件孤立的案件,属于王某的个人行为与双方的合作无关。但在该案的刑事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管理公司相关员工做了询问笔录,被询问员工在陈述中无意中说出了他们向物业公司及其服务的事业部相关人员送礼的事实。我按照分公司领导的指示,分别给商用空调事业部的武某和孙某某送了三万元和两万元的购物卡,领导说这是为了今后办事方便,要是有人对饭菜问题投诉可以帮公司说说话。管理公司员工孙某表示。据了解,仅公安机关在询问中发现的送礼款项(购物卡)就近6万元,而询问未涉及到的数额则无法计算。
    终止合作索赔 昔日伙伴变法庭对手
    这一发现让物业公司颇感 外,没意想到默契的合作表面下暗流汹涌。于是,物业公司立即要求按约定与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对此,管理公司并不认同,并拒绝付款。由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以管理公司恶意违反廉政条款、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违约金900万元。
    庭审中,管理公司大呼冤枉,我们并非是商业贿赂式的送礼,只是基于多年的合作关系,合作伙伴间的普通馈赠,并不违反合 中的廉政条款。同时,双同方签订的合同都是物业公司单方拟定的格式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对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未作明确解释的,应归于无效。管理公司委托代理人表示。此外,对物业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数额,管理公司也认为过高。违约金数额不仅不高,我们还少要了。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针锋相对,扣除王某侵占的款项后,我们双方发生的业务额为5400余万元,我们只取其中的3000万元作为索赔基数,30%9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公司间的服务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格式条款是否无效的问题,法院认为因双方合作多年,管理公司理应对合同内容非常熟悉,且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因此,对管理公司的该辩解理由法院不予认可。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员的陈述和送卡对象的承认已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互相印证,管理公司的送卡行为违反了合同中的廉政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公司自愿从实际发生的营业额中取3000万元作为索赔基数的行为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法院不予干涉,但其要求的违约金数额过高,基于公平、诚实信用等诸多因素考虑,法院认为违约金调整为600万元较为适宜。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管理公司向原告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600万元。
    不服一审上诉 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定的违约金简直太离谱了,违约金应当按照补偿性原则,即物业公司存在多少损失,我们予以相应补偿,而不是惩罚性原则。此外,一审法院在物业公司未提交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支持了其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我们就是普通的商业馈赠,绝不是商业贿赂。管理公司随后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合同中关于廉政条款和违约金承担数额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自律条款,其目的在于防止管理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而损害物业公司及就餐员工的利益。管理公司严格遵守廉政条款的约定,不仅是合同义务,也是其本来就应尽的法律和道德义务。该条款既未损害管理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其显失公平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管理公司两员工对公安机关的陈述是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作为案件证据使用。管理公司违反廉政条款,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正确,市中院予以支持。据此,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纷扰多时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