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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支付方式约定不明时如何办理

 [日期:2011-12-22]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9[字体: ] 
核心提示:购房款支付方式约定不明的情形主要集中在所购房屋已抵押给银行的情形:一是,办理产权过户之前,每月银行贷款由买方负责清偿,还是由卖方负责清偿;二是,办理产权过户时,尚欠银行的贷款本金由谁负责一次性清偿,以办理解押手续。

   案例:郭女士向林女士购买房屋。郭女士要求林女士履行过户义务时,由于房产已在银行设定抵押,而合同又未约定解押款由谁负担,导致双方产生争议,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时出现障碍。

  律师提示:在需先行解押再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应明确约定,是买家还是卖家来承担解押款的支付义务,以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如果诉争房屋与其它房屋存在“捆绑抵押”,为避免争议,还应明确解押款的偿付人及偿付范围,即支付的解押款是仅限于诉争房屋,还是须为“捆绑抵押”所涉房屋提供全部的解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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