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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重点景观区建起楼房如何维权

 [日期:2012-01-02]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5[字体: ] 
核心提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案例】
        市民钱先生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一套景观房,售楼小姐当初指着模型介绍了楼盘的具体规划,还重点介绍了一处赏心悦目的景观,买下房入住半年后,他和很多业主都十分郁闷,原来,随着二期工程建设的推进,这处重点景观变成了一幢楼房。
【支招】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这一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钱先生的这一案例中,房产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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