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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有时效 过期再申已无据

 [日期:2012-01-1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71[字体: ] 
核心提示:由于过了相关时效,王先生已经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案例:2005年,他与一企业因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而诉讼至法院,法院判决企业应向其支付货款15万元,判决当时已生效。但当他准备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时,却因听信了他人说该企业暂时没有财产供强制执行,而没有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因此并未立案。现已事隔多年,该企业还在继续生产经营,他想问这项判决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律师答复:由于过了相关时效,王先生已经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而在本案中,并没有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的情形。

      律师建议:赢得官司之后,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原告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强制执行,就算当时因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但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都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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