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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铺面被卖 无需重签合同

 [日期:2012-01-1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8[字体: ] 
核心提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莫女士与李某原来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与张老板签订租赁合同。这就是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

   

 

      案例:2010年11月份,她租了李某的一间铺面经营服装生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5年。2011年12月份,李某却把莫女士租赁的铺面卖给了一个姓张的老板,现姓张的老板要求莫女士与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张老板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

  律师答复:张老板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据此,莫女士与李某原来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与张老板签订租赁合同。这就是俗称的“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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