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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未签合同 被辞可索赔偿

 [日期:2012-01-11]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27[字体: ] 
核心提示:因此,覃女士有权要求该公司支付自用工超过一个月后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律师建议覃女士先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如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她自2010年起便在一家公司的工地工作,但从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去年10月,该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就将她辞退了。覃女士问,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而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覃女士有权要求该公司支付自用工超过一个月后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律师建议覃女士先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如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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