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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2012-02-07]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64[字体: ] 
核心提示: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房屋办成某类专业市场,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
   首先,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其次,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房屋办成某类专业市场,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

  第三,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纠纷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纠纷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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