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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要担责

 [日期:2012-02-14]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1[字体: ] 
核心提示:    开发商“一房二卖”,不论何种原因,开发商“一房二卖”都是违约一方。那么,既然开发商已经收取了消费者的购房定金,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开发商双倍返还了李女士所交的定金,共6万元。     
  去年年初,李女士打算买套房子,后来,经过多方挑选对比,终于选定市开发区附近一家在建楼盘的一套商品房,并交了3万元定金。
  
  在她交了定金后的第三天,她接到销售人员电话,称她定的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并让她到售楼处重新挑选一套。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李女士难以理解,因为在定房子前,销售人员还特意查了所剩房源,是在确认自己看中的房子没有卖出的情况下,她才付定金的,怎么现在又说房子被卖了呢?李女士找开发商理论,可对方只表示,这套房子的确已经卖给别人了,至于一房二卖的原因,对方称可能是当时销售人员疏忽,没有留意到此房已售。开发商让李女士重新再挑选一套商品房,李女士没同意,对方又表示可以把定金退给她,李女士还是没同意。
  
  开发商一房二卖”,不论何种原因,开发商一房二卖都是违约一方。那么,既然开发商已经收取了消费者的购房定金,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开发商双倍返还了李女士所交的定金,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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