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房产合同 >> 文章内容

与房产合同约定面积不符能否退房

 [日期:2012-02-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1[字体: ] 
核心提示:买受人行使这一解除权时,应当看购房合同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则按上述的规定处理。出卖人有时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会在事先准备好的格式条款中作出高于上述规定的误差绝对值的约定,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案例】去年1231日,王海燕从一家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99平方米的商品房。今年1031日交房时,王海燕发现该商品房实际面积是103平方米。考虑到现在房价下跌,王海燕想要退房,但开发商只同意免除2.97平方米的房款,不同意退房。王海燕起诉到法院。
  【评析】法院支持了王海燕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诉讼请求。
  《解释》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均规定,在合同无约定的情况下,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行使这一解除权时,应当看购房合同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则按上述的规定处理。出卖人有时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会在事先准备好的格式条款中作出高于上述规定的误差绝对值的约定,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相关评论
供应求购展会资讯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