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首都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律师!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811007098  
 
微信扫描
网站首页 >> 房产合同 >> 文章内容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房产合同无效

 [日期:2012-02-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4[字体: ] 
核心提示:》。《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就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均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
   【案例】713日,李小华看中了一处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坚称很快就能获证,于是李小华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意向书》并交纳了定金,但开发商至今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面对房价下跌,李小华想要退房,又怕开发商不同意。
  【评析】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李小华完全可以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
  出于回笼资金等目的,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常与业主签订《商品房认购意向书》。《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就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均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
  



相关评论
供应求购展会资讯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