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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保密义务人员离职,可以要求公司在1年内按月给经济补偿吗?

 [日期:2012-03-27]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70[字体: ] 
核心提示:负有保密义务人员离职,可以要求公司在1年内按月给经济补偿吗李某离职后,因竞业限制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原工作的商贸公司应当依法对其按月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竞业限制仅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非所有人都要签订。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指点迷津
   人才流动是现如今一个很平常的事,人才在流动的同时,也会带走原企业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这让企业对跳槽的员工忧心忡忡。许多企业为了避免商业秘密的流失,往往会在劳动合同中与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明确违约责任,把竞业限制当作使员工守口如瓶的主要手段。但企业在约定竟业限制的同时应约定员工在遵守的前提下的经济补偿,以维护员工的基本生活,保护其合法利益。商贸公司销售部经理李某可能掌握公司的部分商业信息,公司可以与李某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竞业限制期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李某离职后,因竞业限制一时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原工作的商贸公司应当依法对其按月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竞业限制仅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非所有人都要签订。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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