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商品房担保贷款未订立,开发商是否赔偿?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致使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订立,李先生与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并由此给宋先生造成了20000元损失。
2008年9月,李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双方约定:总房款为70万,首付款为总房款的20%,即14万,由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剩余房款即56万元由李先生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根据约定,以李先生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抵押担保。然而,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致使担保贷款合同无法订立,李先生与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无法继续履行,并由此给宋先生造成了20000元损失。
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宋先生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20000元。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