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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合理,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日期:2012-04-13]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4[字体: ] 
核心提示: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合理,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的范畴,正式合同的签订还有赖于双方就合同的具体条款作进一步的协商。由于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认购书虽然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不能强制购房人必须按照开发商的条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最终因此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案例:王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楼宇认购书》,并交纳2万元定金,约定同月24日签订正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期如不签约的,房产公司可没收定金。当月24日,王某提出房产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但房产公司不予修改,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房产公司发函通知没收王某的定金。王某告到法院要求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楼宇认购书》为预约合同,签订正式合同尚需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现有证据并不能表明合同未能签订的责任归属。法院判决房产公司返还定金。

       法律分析: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的范畴,正式合同的签订还有赖于双方就合同的具体条款作进一步的协商。由于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认购书虽然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不能强制购房人必须按照开发商的条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最终因此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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