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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甲骨文需向外地雇员支付加班费

 [日期:2011-12-15]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29[字体: ] 
核心提示: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周二将一起针对甲骨文的集体诉讼案发回重审。该法院做出此项决定的理由是,加州法院认为加州雇主必须向非加州雇员支付加班费。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庭推翻了一项由联邦地区法院做出的有利于甲骨文的裁定。按照加州有关薪酬和劳动时间的法律规定,联邦上诉法院发现,如果甲骨文不向在加州参与额外工作安排的非加州电脑培训员支付薪酬,那么甲骨文就对此负有责任。

   在联邦上诉法院庭审时,第九巡回法庭要求加州最高法院给予解释,判定加州劳动法是否适用于在该州工作的非本州居民。今年6月份,加州高等法院裁定加州劳动法适用于这种情况,理由是如果雇主可以不遵从加州劳动法,那么就可能助推企业以低薪成本雇佣来自其他州的临时雇员,而不会招用加州本地雇员。

     一些来自亚利桑那州和科罗拉多州的甲骨文雇员此前对甲骨文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未支付他们在加州工作时的加班费。初审法官此前做出了对甲骨文有利的判决。

  第九巡回法庭已将案件发回地区法院进行进一步审理。

      甲骨文律师史蒂芬·贝里(Stephen Berry)未立即置评

  原告律师查尔斯·罗素(Charles Russell)表示,第九巡回法庭同意最高法院的分析裁定,如果一家企业在加州开展业务,就应当遵守加州有关加班的法律条文,而不能因为是不同州的居民而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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