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律师并不提倡购房者与房东签订约定“到手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下家完全可以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该房地产买卖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法定的承担主体各自承担。
随着房产调控渐深,二手房的买卖税费也可能受政策影响,如果因政策调整产生新的税费,究竟由谁承担又成一笔“糊涂账”。
律师并不提倡购房者与房东签订约定“到手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下家完全可以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该房地产买卖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法定的承担主体各自承担。如果在交易过程当中出现新政策,从而导致税费增加,则新增的税费也由法定的承担主体各自承担。但如果由于一方拖延履行义务,而导致房地产交易流程滞后进行,从而导致交易遭遇新政策,税费增加,则应当由拖延履行的一方承担新增税费。
买方通过以上的合同约定可以有效避免自己承担本应由上家承担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