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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担保人,谁来担责

 [日期:2011-12-22]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30[字体: ] 
核心提示:。因写借条时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周母就承担了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后,周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周夏说,她的一个亲戚欠人10多万,写了张借条,并找人做担保。周夏的母亲心肠软,经不住哀求,与其他两人一起当了担保人。
  今年5月,借款到期,亲戚不知去向。债主便紧盯周母,三天两头上门讨债。
  当初做担保人的还有其他两人,凭啥就我母亲一人要担责呢?周夏想不通。
  律师点评: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因写借条时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周母就承担了连带责任。承担责任后,周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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