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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问题多多

 [日期:2011-12-23]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44[字体: ] 
核心提示:本来我们只想签5年期,但他却擅自给我们改成了10年期,还说5年后拿出来收益是一样的,且10年后我们每份的基本收益就有17.7万元,每年还能参与分红。当时我们不放心,他就向我们出具了一份计划书,上面清楚地写着‘除基本保底外,该产品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
   2009年,徐先生和爱人各拿出100万元购买了两份10年期的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当时,保险业务员向他承诺,这款保险理财产品除基本保底金外,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但分歧就出现在这4%的计算上。本来我们只想签5年期,但他却擅自给我们改成了10年期,还说5年后拿出来收益是一样的,且10年后我们每份的基本收益就有17.7万元,每年还能参与分红。当时我们不放心,他就向我们出具了一份计划书,上面清楚地写着除基本保底外,该产品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如今两年过去了,我们每份产品每年的分红仅18000多元,根本达不到他们当初的承诺。
  对此,该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初徐先生投保时的情况我不是很清楚,但是现在按合同上的注明,徐先生在2009年投资100万元,购买的产品是10年期,他也签了字,应该是他真实意愿的表达。另外,按照合同的约定,10年期满后的基本收益是17.7万元,平摊到每年就是年收益1.77万元,再加上每年分红的1.8万元,1.77%1.8%等于3.57%,基本满足了计划书中年化收益率在4%左右的说法。
  经过几轮协商,保险公司表示愿意退还徐先生200万元的基本保费,但需一次性扣除2万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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