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日渐增多。此类纠纷中不乏穿着合法外衣的“高利贷行为”,如有些涉诉纠纷的借据只载明借款数额,不区分本金和利息。法院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查明借贷中本金和利息的真实数额,既打击了高利贷行为,又保护了合法的借贷关系。
【案情】
原告张某起诉被告某房产公司,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960万元、利息576万元、违约金200万元,合计1736万元。法院审理查明,借款本金实际只有640万元,另300多万属双方约定的利息。因原、被告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了借款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且两项之和已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溧水法院判决,被告以640万元的借款本金,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未支持高额利息和违约金。
【点评】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日渐增多。此类纠纷中不乏穿着合法外衣的“高利贷行为”,如有些涉诉纠纷的借据只载明借款数额,不区分本金和利息。法院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查明借贷中本金和利息的真实数额,既打击了高利贷行为,又保护了合法的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