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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如何偿还

 [日期:2012-01-06]   来源:北京合同律师网  作者:合同律师   阅读:64[字体: ] 
核心提示: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孙某向刘某借款5万元,约定了月利率2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刘某作为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孙某返还,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2011年5月10日,孙某从同事刘某处借走现金5万元,当时约定月利率2分,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孙某给刘某书写了借据,详细记载了借款金额及利率。后来,刘某向孙某催要借款,但孙某不仅不予偿还,反而外出躲避,难以联系。无奈之下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孙某向自己归还借款本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孙某向刘某借款5万元,约定了月利率2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刘某作为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孙某返还,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经刘某催要,孙某至今未还,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判令孙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刘某5万元,并按约定的月利率支付利息至判决确定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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